目前,上饶县已在各敬老院全部建立起定点医院——医务室——门诊——住院“四位一体”的医疗保障服务机制。
一是择优确定定点医院。选择本地医疗设备齐全、医疗条件好、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质的公办医院为敬老院定点医院。离县城较远的乡镇敬老院则定点所在乡镇卫生院。敬老院医务室由定点医院负责派出医护人员、配置医药用品和医疗器械。
二是所有敬老院设置医务室。医务室装修、内部设施严格按《上饶县农村达标卫生所设备配置》的要求设置,面积20平方米以上,配有常用药品、医疗床、血压计、氧气瓶等,定点医院配备有资质的医生、护士各一名,医务室实行24小时服务并每月为在院老人免费检查一次身体。
三是建立敬老院老人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办法。按在院老人数每年每人核定800元门诊医疗费,以敬老院为单位统一管理、统一使用,定点医院凭敬老院开具的“老人就诊通知单”每季度与敬老院结算一次门诊医疗费。
四是建立敬老院老人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。在全额资助在院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,定点医院根据老人身体状况,提出住院建议,经敬老院批准后住院,定点医院凭敬老院开具的“老人住院就诊通知单”,每半年结算一次住院医疗费。结算时,定点医院与敬老院共同审核,先在“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”按规定报销75%的“农医合”医药费,老人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由县民政局审核审批,县财政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直接拨付给定点医院,确保在院老人住院医疗费报销达到100%,并取消了病种、起付线和救助比例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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